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疫情通报

省卫生厅发布2009年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发布时间:2010-03-08    来源: 
sm.jpg big.jpg dy.jpg

  2009年(2009年1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发病333992例,死亡341人。报告发病率为477.892/10万,死亡率为0.488/10万,病死率为0.10%。

  2009年全省共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143135例,死亡312人。报告发病率为204.804/10万,死亡率为0.446/10万,病死率为0.22%;与2008年同期相比,报告发病率、死亡率和病死率分别上升了2.63%、30.76%和27.41%。全年除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禽流感、登革热、白喉、血吸虫病和钩体病无病例报告外,其他病种均有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乙型肝炎、肺结核、痢疾、丙肝和甲型H1N1流感,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89.67%。报告死亡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狂犬病、甲型H1N1流感、肺结核、艾滋病和乙型肝炎,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死亡总数的94.87%。

  2009年全省共报告丙类传染病发病190857例,死亡29人。报告发病率为273.087/10万,死亡率为0.042/10万, 病死率为0.02%。按报告发病数高低病种排序依次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斑疹伤寒和包虫病。报告死亡数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和其它感染性腹泻病。

                           

                          二○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