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务要闻
9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十五五”期间,国家医保局将牵头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常态化运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试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推动医药创新成果快速进入临床、早应用。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
“十五五”期间,国家医保局将牵头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总结3省5市改革试点经验,常态化运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同时,在全面完成40批立项指南编制工作基础上,聚焦“一老一小”看病就医需求,指导各地落实并用好“免陪照护”“安宁疗护”“早产儿护理”等30多项新增价格项目,引导医疗机构补齐医疗服务短板,让价格改革更好地传递民生温度。
国家医保局将试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预立项制度,在新技术获准进入临床研究、新产品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到正式获批前,医保部门提前介入提供价格政策指引,畅通价格立项绿色通道,实行“一省立项、全国跟进”,推进实现获批应用与价格立项的无缝衔接,促进重大创新成果规模化应用。在编制立项指南过程中,国家医保局密切关注医疗技术创新成果,统一新增手术机器人、脑机接口等200余项相关价格项目,解决了一大批新技术新产品获批应用的收费诉求,这些价格项目落地实施以后,将给医疗机构带来增量发展,也将助力新技术新产品加快获得收益回报。
国家医保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李滔:
国家医保局将推动更多新药进医保目录。坚持每年动态调整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将更多符合条件的肿瘤、罕见病、慢性病、儿童、老人等重点领域的创新药纳入报销范围。优化完善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对超出基本医保范围但是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明显的创新药,推荐商业健康险先行支付。推动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报销目录全国统一,进一步缩小地区之间报销政策的差异。
国家医保局还将推动医药创新成果快速进入临床、早应用。一方面,将加快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立项,对具备临床价值的新技术新业务,缩短审批周期,推动创新成果尽早进入临床使用;另一方面,落实医疗机构特例单议工作机制,针对住院时间长、病情复杂、使用新药新耗材新技术等不适合按病种付费的一些病例,医疗机构可以按程序申报,专家评审后调整支付标准或者按项目付费,打消医院收治疑难重症和应用创新疗法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