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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健康这十年“数说”与关键词 |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发布时间:2026-08-20    来源:中国卫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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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关键词


  分级诊疗

  2016年8月,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召开,分级诊疗被列为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之首。

  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确立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四种医联体组织模式,为分级诊疗落地提供了具体架构。

  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以网格化布局推进医联体建设并强化县级医院能力建设。

  2019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启动试点,确定山西、浙江两省及567个县为试点单位。

  2020年《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建设与管理机制。

  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的目标,力争到2025年底全国90%以上的县基本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同时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同步推进。

  202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强调紧密型医联体提质扩面,明确三级医院聚焦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基层承担常见病与慢性病管理的分级功能定位,并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立以紧密型医联体为抓手的分级诊疗协同机制。

  公益性

  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召开以来,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从2016年的13352亿元增至2025年的21446亿元,年均增长5.6%。公立医院财政补助从2009年的1297亿元增至2019年的3146亿元,政府办医责任不断压实。

  2017年9月底,全国所有公立医院取消实行60多年的药品加成政策,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从2016年的28.8%降至2024年的27.5%,群众负担持续减轻。

  2019年以来,多地建立量化评估的动态调价机制,明确“调不调、调什么、调多少”的触发条件;国家层面自2021年起累计发布39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统一规范全国价格项目,技术劳务价值逐步得到更合理体现。

  2022年以来,中央财政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启动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以“精准滴灌”引导地方深化改革。截至目前,已遴选四批共70个示范项目城市,分别给予中央财政补助不超过5亿元。在此基础上,2026年国家层面进一步推出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项目,形成“示范引领、提升扩面”的梯次推进格局。

  两个允许

  2017年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启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明确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南、重庆、四川、陕西、青海、宁夏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各选择3个市(州、区),除西藏外的其他省份各选择1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进行试点。要求试点地区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推进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改革、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同年12月,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将试点扩大到所有城市。202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两个允许”的落地路径,巩固和推广试点成果,全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卫生健康新质生产力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将医药创新、智慧医疗纳入国家战略顶层设计。

  同年,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对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重点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设立创新药、创新器械优先审评通道。

  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先后启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倒逼药企转型创新。

  2023年,科技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十四五”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对“十四五”时期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作出系统安排。

  2024年,创新药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发布。

  2025年7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全民医保制度

  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对全民医保制度建设作出系统性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在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基础上,加快整合基本医保管理机构,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同年,国务院发文整合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

  2017年,全国各统筹区基本完成并轨运行,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消除城乡医保二元分割壁垒。

  2018年,国务院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整合人社、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民政分散的医保、药价、集采、救助职能,终结“九龙治水”多头管理格局,实现基金管理、医保支付、药品采购、价格监管统一管理。

  随着制度体系持续迭代完善,我国构建起“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1”即以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和医保大数据为核心的医保基础设施及服务能力,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信息化和数智化支撑;“3”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梯次减负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N”即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等其他保障力量。截至目前,我国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医疗保障网。

  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长护险)是社会保险的一项新险种,被称为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之后的“第六险”。

  2016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确定上海市、山东省青岛市等15个首批试点城市及山东省、吉林省两个重点联系省份。试点阶段主要覆盖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基金支付水平控制在70%左右。

  2020年,试点扩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试点范围扩大至49个城市。政策明确从职工医保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

  2025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推开。截至2025年底,试点已拓展至92个地区。

  2026年3月,中办、国办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标志着长护险从局部试点转向全国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