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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下达国家标准制定计划,由北京市地方标准《航空医疗救护服务规范》转化升级的《应急救援航空医疗救护通用要求》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启动。
长期以来,我国航空医疗救护行业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运营主体参差不齐、服务流程要求不一、权责边界划分不清、装备配置要求不明,严重制约了航空医疗体系整体效能的发挥。此次拟制定的国家标准,将全面吸纳北京地方标准的核心内容与实践经验,紧扣资源完备、流程规范、管理有效、持续改进4项工作重点,从机构资质、人员配置、装备设施、服务流程、安全管理等方面作出系统性规定,适用于各类有人驾驶航空器开展的医疗救护工作。
该国家标准的制定,有利于推动全国立体化航空医疗救护体系的构建,打通全域覆盖、响应迅速的“空中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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