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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国家疾控局发布《埃博拉病毒病防控方案(2026年版)》。《方案》明确了病例发现报告、实验室检测、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管理、疫区来华人员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要求。其中明确要求,疫区来华(归国)人员自入境之日起,进行21天自我健康监测。
近期,刚果(金)和乌干达发生由本迪布焦埃博拉病毒引起的埃博拉病毒病疫情。世界卫生组织于5月17日宣布本轮埃博拉病毒病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国境内尚无埃博拉病毒病病例报告。
《方案》围绕“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处置”原则,对埃博拉病毒病防范应对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强病例发现和报告。各级医疗疾控机构和海关发现符合埃博拉病毒病留观、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应当及时报告相关信息。留观病例、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应当在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二是拓展多渠道监测。在现有口岸入境检疫和境内疾病监测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监测渠道。各级疾控机构收到或发现异常监测信号后,应及时组织调查、风险评估和应对处置。
三是规范实验室检测。对留观病例、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血液等相关标本开展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测,严格按照《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等要求,在相应生物安全级别实验室开展。
四是强化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