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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新修订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包括总则、伦理审查委员会、主要研究者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申办者、数据治理、附则六个章节,共五十四个条款。旨在优化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进一步培育规范高效的临床研发生态,支持生物医药研发创新。
新修订的《质量管理规范》与2020版《质量管理规范》相比,增加了数据治理章节,删除了原有的试验方案、研究者手册与必备文件管理三个章节,简化术语部分,仅保留试验参与者和适应我国临床试验实践的术语。增加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体系术语,以统一各方认识,明确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的目标、路径和方法,指导申办者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科学高效开展质量管理工作。此外,为支持新技术、新方法在临床试验中的应用,总则部分为新技术、新方法应用划定边界,提出新技术、新方法在临床试验应用应符合当前伦理、科学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原则。
新修订的《质量管理规范》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2020版《质量管理规范》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