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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办基层函〔2026〕1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血液透析室(中心)建设和服务,提高基层血液透析服务能力,我委制定了《基层血液透析室(中心)建设与服务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供参考使用。
附件:基层血液透析室(中心)建设与服务指南(试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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