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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行政审批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创新,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经研究,即日起启用河北省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专用章,由省卫生健康委在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中使用。
附件:样章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
附件: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形状为圆形,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自左而右环形,五角星下方刊"行政审批专用章"。
